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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5/01/06
各单位:
为保证转专业工作规范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根据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和《哈尔滨工业大学(深圳)本科生转专业与转学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制定了《前沿学部理学院化学专业准入实施细则》,经学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《前沿学部理学院化学专业准入实施细则》
前沿学部理学院
2025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