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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取拟录取考生(含推免生)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/05/29

根据《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》(研院发[2020]14号)的通知,“拟录取名单确定后,各学院向拟录取考生(含推免生)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,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状况。”

拟录取考生应按照如下时间将材料寄回:

应届生请将《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(加盖公章)》于2020年  6    20  日前寄回。人事档案2020年9月1日入学前寄回。往届生请将人事档案和《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(加盖公章)》于2020年  6    20  日前寄回。定向就业类考生只调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。推免生的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调取工作已于2019年10月完成。

档案接收地址见附件1。

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(附件2)收件地址:

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校区G栋508,石老师收,0755-86970548


附件:

附件1关于拟录取研究生材料调取的函-理学院.pdf

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.docx